一是坚持打击开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案件,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侵害妇女儿童案件519件655人,审查起诉侵害妇女儿童案件544件737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
二是建立专业化办案组织。2012年在全省率先了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2020年机构改革后又在第一检察部设立专门的未检办案组,积极履行“国家监护人”职责。
三是建立专业化办案场所。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为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机制和考察、帮教、矫正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工作平台。
四是落实专业化办案方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强化未成年人司法的双向、综合、全面保护。对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57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决定不起诉3人;开展帮扶教育246次;开展被害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先后救助56人,发放救助金40.5万元。积极探索并开展心理疏导、亲职教育、对特定职业犯罪人员从业禁止等工作。
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助推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职。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出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检察建议33份,包含性保护、校园暴力、旅馆业监管等内容,督促相关部门严查师德师风17次,排查出问题人员3人;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21次,发现问题28个;开展校园周边烟草禁售专项检查行动15次;开展网吧专项检查活动9次,整改问题7个;开展旅馆检查活动260余家,下发整改通知书17份,消除安全隐患21处,处罚违规经营旅馆12家。
全市检察机关与妇联的沟通、教育局等部门座谈沟通49次,建立机制39个。市院在全省率先与市监委、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建立《永州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解决因未成年人遵受侵害隐性强,导致案件发现难、发现晚问题。与教育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加强新时代校园法治建设协作机制的意见》,与妇联会签《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移送、被害人帮扶救助等达成协作意向。
一是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共有76名检察官拟任法治副校长,共讲授法治课129次,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84次,覆盖全市师生9.25万人。举行了“守护花开·温暖绽放”儿童安全保护权益课程直通车培训,打造了专业化维护妇女儿童的志愿者队伍。
二是开展网上法治宣传。疫情期间,全力打造“互联网+法治进校园”模式,开展网上法治进校园活动10场次,网上检察开放日活动7场次,拍摄“护苗2020行动”等法治教育小视频9个,得到省、市“扫黄打非、省妇联等单位点赞转发。
三是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制作并发放《涉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及警示预防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册数万份,营造浓厚的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氛围,切实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