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登录 |
搜索标题   智能搜索  

湖南

拿口罩做“蒙面武器”?一个摘口罩换气的瞬间,揪出犯罪嫌疑人!
发布日期:2020-02-24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当前

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

湖南政法机关依法采取坚决措施

对各类违法犯罪

特别是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重拳出击、快侦快办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趁疫盗窃,长沙芙蓉公安5小时破案

“我以为你们都忙疫情防控去了,不会有时间(办案)了。”2月11日13时30分,打开房门的嫌疑人看见突然而至的民警,脱口而出的竟是这句话。

涉嫌盗窃车内财物的张某没想到,从自己动手盗窃到被警察蜀黍抓住,间隔不到5个小时。

2月11日上午9时许,长沙市芙蓉分局定王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车窗玻璃被砸,车内价值一万余元的手提包以及包内的三千余元现金等财物均被人盗走。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近期,口罩成了大家外出的标配,嫌疑人也不例外,这给民警的侦查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为了锁定嫌疑人身份,民警对案发时段案发地周边数公里范围内的情况全面展开调查走访。

一个换气的瞬间,嫌疑人将口罩短暂地拉下来几秒。为了找出这短短几秒,民警在几十个小时的画面里找了四个小时。好在,嫌疑人张某(男)终于“露脸”了。

民警很快顺藤摸瓜,圈出了张某的活动区域。

13时30分,民警在张某落脚点准备就绪。敲开门后,没给张某反应的时间,迅速将其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经核酸检测为阴性后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疫期妨害公务、危险驾驶,长沙市天心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2月14日,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波提起公诉。

经审查,长沙市天心区某小区因疫情防控需要封闭部分进出口通道,1月27日,居住该小区的黄某波饮酒后从地下停车场驾驶小车至已封闭的东门,值班保安将其拦下,向其解释疫情防控政策,但黄某波不听劝阻执意要求开门,被告知门闸的电已经关闭无法开门的情况下,黄某波仍下车用脚踹、拳击的方式殴打保安。赶到现场的民警将其拉下车进行劝阻,但黄某波非但不听,还辱骂民警并挥拳击打民警唐某。后出警的民警将其制服并带至派出所调查。经检测,黄某波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6.5毫克/100毫升。

案发后,天心区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该案侦查工作,向侦查机关提出全面收集证人证言、监控录像、鉴定意见等证据的取证建议。

2月1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告知黄某波诉讼权利义务并依法对其讯问,黄某波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愿意认罪认罚。2月14日,天心区检察院对黄某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夫妻故意隐瞒致17人隔离!常德鼎城公安果断出手!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对故意隐瞒真相影响疫情防控的慎某(男,34岁,湖北省当阳市人,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已隔离医学观察)、宋某英(女,34岁,常德市鼎城区人,已居家隔离)两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经查,1月23日,长期在湖北省黄石市务工的慎某,自行驾车从黄石市到达鼎城区尧天坪镇其岳父宋某伍家。1月16日至1月19日,其妻子宋某英乘火车从江苏到湖北省当阳市接其女儿,1月20日回到尧天坪镇父母家中。2月8日,慎某出现发热症状,疑似感染新冠肺炎(现已被隔离)。其间,慎某多次参与聚会和外出活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多次询问慎某、宋某英情况,两人均刻意隐瞒在鄂旅居史。慎某、宋某英的行为已导致17人被居家隔离观察,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2月13日,慎某、宋某英分别被鼎城区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7日和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湘潭雨湖公安快速破获一起虚构口罩出售诈骗案

2月13日,接到受害人肖某的报案后,湘潭市雨湖公安分局雨湖路派出所与刑侦大队“所队联动”,火速出击,仅用6小时就在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内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侦破了这起假借卖口罩的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

原来,李某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且沉迷于网络赌博,手头拮据,便萌生了假借卖口罩的名义诈骗钱财的想法,先后骗得同学肖某5.5万元。另外,据李某某交代,此前他还在深圳用同样的手法诈骗了另一名受害人两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谎称出售N95口罩骗取爱心人士3万元,郴州市北湖检察依法提起公诉

在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不法分子却趁机实施诈骗,既扰乱防疫工作,又伤了献爱心群众的心。日前,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对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犯罪嫌疑人欧某提起公诉。

被害人曹某是郴州市北湖区市民,1月25日,在看到武汉疫情严重的新闻后,曹某当即在网上留言,希望能急购口罩支援武汉地区医院。

犯罪嫌疑人欧某看到后,利用曹某急于捐赠的心理,主动加其为微信好友,并虚构自己有N95医用口罩和医用防护服出售,可以直接把物资送往武汉的事实。通过微信转账,欧某陆续骗取曹某现金3万余元,所得赃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和偿还欠款。

1月30日,在曹某再三追问下,欧某无法继续编造谎言,向其坦承了诈骗事实,曹某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2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次日,欧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郴州市北湖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情,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

2月10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欧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14日,对欧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怀化市溆浦县快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2月15日,怀化市溆浦县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并对犯罪嫌疑人戴某明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4日13时,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溆浦县两丫坪镇黄金村二十组戴某明在山上猎捕野猪并已宰杀。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黄金村,对戴某明家中展开突击检查,现场查获被宰杀的野猪肉20余公斤,捕兽夹80余副,猎捕野猪用的弹簧套3个,但是并未发现犯罪嫌疑人戴某明。经现场询问戴某明的父亲,得知戴某明已闻讯而逃。

办案民警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利用法律法规,对戴某明的父亲讲明其儿子非法猎捕杀害出售并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只有回来投案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在办案民警强大的政策法制宣传教育和心理攻势下,戴某明的父亲终于同意做其儿子工作,劝戴某明回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2月15日上午,戴某明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经过。

春节前,戴某明从浙江打工回家后,在抖音上看到有人在卖猎捕野猪的弹簧套,就花了510元购买了三个弹簧套,将弹簧套放在野猪经常出没的山上,弹簧套可以和手机绑定,捕到猎物后手机会自动报警。2月13日晚上,戴某明的手机收到报警,第二天早上,他上山用棍子将被套住的野猪打死,然后扛回家将野猪宰杀,卖给当地村民和自己食用。

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野猪属于“三有保护动物”,犯罪嫌疑人戴某明的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对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永州市江华公安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2月12日,永州市江华县森林公安局侦破李某生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生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非法猎捕白腹鼠、中华竹鼠、鼬獾等野生动物数十只。

2月13日晚,江华县森林公安局查处码市镇系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摧毁非法经营窝点6处,查获鸟类冻体、腊制品49只,其它野生动物冻体、腊制品33只,捕猎工具94件(套),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