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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院“诉前大调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
发布日期:2021-08-12 | | 责任编辑: 字号: A+ A- A

新疆平安网讯 新疆高院部署要求全区法院将“诉前大调解”机制融入基层综治、推进诉源治理,为固本强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支撑。今年以来,全区法院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纠纷16.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5.6%;85%的基层法院“万人成讼率”纳入地方平安建设考评体系,诉源治理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搭建形成。

新疆高院坚持法院领先,不断加强“诉前大调解”机制建设。今年初,新疆高院组成由院领导带队的调研组,对乌鲁木齐、喀什等6地(州)人民法庭进行实地调研,对其他地(州)基层开展线上调研;与基层党委政府座谈交流对接,深入研判调解组织诉前调解短板问题,厘清思路、明确目标,以诉调无缝衔接引导司法调解“独角戏”逐步向多元化调解“大合唱”转变。

按照新疆高院部署,全区法院指派专人与各行政机关、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联络,持续完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名册,壮大、优化多元解纷队伍。目前,已建立调解组织2489个,拥有调解员3576名。全区92家法院开展调解培训156次,社会调解力量纠纷化解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

全区法院主动作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牵手基层调解组织坚持诉前“过滤”,推动“诉前大调解”机制融入社会综治大局。按照“诉前大调解”机制,基层网格管理员先期排查矛盾纠纷,属地性强的安排人民调解组织先行化解,专业性强的推送行业调解组织化解,重大纠纷报告基层党委政府组织力量联合化解。通过“诉前大调解”多方联动,形成以法院为主、各方齐抓共管的纠纷化解格局,促进辖区矛盾纠纷牢牢吸附于基层、化解在基层,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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