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出台三项制度 进一步加强监狱内部管理
为巩固提升全区监狱系统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顽瘴痼疾整治和监狱综合治理落地见效,进一步规范监狱特定改造岗位罪犯的选用管理、监狱调犯和离监探亲、特许离监工作,近日,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出台《宁夏监狱特定改造岗位罪犯管理规定》《宁夏监狱系统调犯工作规定》《宁夏监狱系统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狱内部管理,维护监狱安全稳定。
《宁夏监狱特定改造岗位罪犯管理规定》就从事特定岗位或无劳动定额岗位劳动的罪犯岗位设置、选用条件、选用程序、管理考核、撤换撤销等作出规定。明确特定改造岗位的设置实行定员定岗管理,由监狱狱政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核定,违反选用条件、选用程序及撤销撤换要求的将追究违规者责任。
《宁夏监狱系统调犯工作规定》分为跨省(区、市)间调动、区内调动、安全和保障等6个章节,明确了罪犯调动应符合的条件和调动的审批程序、安全保障。要求跨省(区、市)调动,必须按照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制定的方式进行押解,并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宁夏监狱系统罪犯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规定》对离监探亲和特许离监工作的基本原则、对象、刑期、改造表现等条件,离监探亲时限、实施步骤、资格审查、办理程序、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作了详尽的规定和要求。同时,要求深化狱务公开,使办理离监探亲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不规范因素,提高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激励罪犯积极改造。(宁夏法治报记者 马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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