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红河州法院对标上级要求,强化多项举措,确保了教育整顿全员参与、不漏一人、不落一课。顺利转段查纠整改环节后,全州法院精心谋划,围绕目标、问题和效果导向,坚持“七个着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查纠整改走深走实。截止目前,红河州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263件,审结14786件,结案率达56.30%,结收比达60.60%,结案率与结收比同比均上升6.53%和6.03%,分别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5.78%和4.12%。其中,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结收比排全州法院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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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着力抓动员部署。4月15日全省法院召开教育整顿推进会(第二环节动员部署会)后,全州法院及时召开了教育整顿推进会,全面部署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制定下发了《红河州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方案》《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任务分解方案》《队伍教育整顿办公室线索工作办法》等文件,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各县市法院也相继召开查纠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全州法院干警进行思想发动,教育干警放下思想顾虑和心结包袱,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参与查纠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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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着力抓理论武装。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作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推进图,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制定下发《关于全州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的通知》《关于推进专题学习的通知》和相关学习计划,明确学习时间和具体书籍、篇目等,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方式,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队伍教育整顿始终,通过每周收集评查各部门集中学习讨论台账,倒逼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四项教育”为引领,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夯实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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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着力抓谈心谈话。严格落实“六必谈”,中院教育整顿办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和谈话提纲,从问题出发分析,围绕“谈什么”“跟谁谈”“怎么谈”三个方面确定谈话内容、对象和方式。
各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将“更走心”“更用心”作为一种责任,分别深入一线庭室和处队,对照党规党纪,把日常工作中存在问题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深层次进行查摆剖析。
同时以问题为切入点,把“7+1+1+1顽瘴痼疾”作为必谈重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夯实干警的政治定力、恪守组织原则,切实把“激发自查自纠内力”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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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着力抓线索收集核查。全州法院主要领导亲自谋划部署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以上率下,高位推动问题线索收集工作。
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公开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公开举报电话,召开第二次征求意见座谈会,拓展法院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来源渠道,加强线索汇总收集、研判甄别、移交督办等工作,制定下发《红河州法院队伍教育整顿7+1+1+1专项整治工作指引》《红河州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实施方案》,做到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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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着力抓自查自纠。准确运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整顿政策,真正把“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烙印在心中,切实增强早报告问题、早解决问题、早筑防腐堤坝、早割除毒瘤的决心和自觉。及时组织召开政策宣讲和解读会,帮助干警吃透法律和党规党纪,明确“自查从宽”政策操作程序。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整治顽瘴痼疾作为教育整顿的重中之重,强化治建并举,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全州法院共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920份,组织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全面采集干警及其配偶、子女身份和就业等信息,引导干警主动申报家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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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是着力抓督查落实。严格按照云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七驻点指导组关于“加强督促巡察,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要求,州中院按照领导班子成员挂包负责基层法院方案,依托院教育整顿办公室,采取查阅台账、电话问询、听取汇报、实地走访、现场提问等方式,对各负责的基层法院查纠整改环节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红河中院教育整顿办指派专人分别对个旧、开远、蒙自、弥勒、泸西法院进行了现场督查,对督查到认识不到位、学习不深刻、台账不规范、自查不主动、协同不紧密等问题进行当场指出和限时整改,并帮助基层法院梳理阶段性工作,分析苗头性问题,研究针对性措施,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同时,根据督查要求,制定出台了《红河中院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促进教育整顿协调推进。当前全州法院将教育整顿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密组织、有序推进,整体呈现稳推进、紧学习、浓氛围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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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是着力抓成果转化。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办理好每一件案子,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将目光投向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多的“有案不立”“执行难”“纸面服刑”等领域,重点整治司法乱作为、不作为以及不公、不廉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问题。
制定《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办理分工方案》,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抓手,通过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形式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各业务庭室立足各自工作职能和特点,千方百计为民办实事。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法庭工作会精神,坚持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